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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剑阁县全面落实灾后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特殊政策
2008-08-28 15:28  文章来源:广元市府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剑阁县全力贯彻落实灾后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特殊政策,让所有符合享受政策的受灾对象都充分享受到特殊政策的实惠,大力促进了灾后就业,扎实推进了灾区劳动保障事业的蓬勃发展。8月26日,广元市落实就业和社会保险特殊政策现场会议在剑阁县召开,剑阁经验在全市推广。

  一、把握时效,强化宣传。特殊政策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剑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一时间将特殊政策的具体内容以《剑阁劳动保障信息专刊》形式印发,向县四大班子领导送阅,发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向各级领导广泛宣传;其次是及时向全系统内部经办机构和各劳动保障所传达学习了国务院、省、市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特殊政策,领会精神、把握实质,为政策正确贯彻实施奠定基础;三是深入基层,组织现场宣传咨询队伍,面对面向广大服务对象宣传,并通过电视字幕、宣传资料发放、动态新闻等形式加大对灾后恢复重建中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关注度。

  二、详细普查,摸清家底。剑阁县以劳动保障局牵头,县农工委、县统计局等多家单位与全县各乡镇村、组密切配合,仅用4天时间就完成了对全县各乡镇集中开展的农村外出务工劳动力及外出务工劳动者家庭、就业援助对象、公益性岗位开发三项紧急调查统计工作,前两项统计结果均以实名制登记造册并输入电脑以备动态管理,彻底澄清了家底。同时县劳动保障局又汇同县统计局分门别类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质量较高的调查成果,最后将统计调查资料立卷归档,装订成册,陈列专柜,用于今后工作指导。

  三、制定流程,规范操作。剑阁县劳动保障局紧密结合特殊政策精心制定了《剑阁县“5.12”灾后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特殊政策办理工作流程》,分为:社会保险特殊政策办理工作流程(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办理流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殊政策办理流程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特殊政策办理工作流程);就业援助特殊政策办理流程(含《就业援助优惠证》办理程序,社保、岗位、培训、职介四项补贴办理流程,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流程);失业救助特殊政策办理工作流程(含停产歇业企业困难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办理程序,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流程,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和创业补助金办理流程,受灾企业职业培训补助办理流程,受灾企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办理程序)。同时制定了《剑阁县“5.12”地震灾后社会保险特殊政策工作规范》,《剑阁县“5.12”地震灾后失业救助特殊政策工作规范》,《剑阁县“5.12”地震灾后就业援助特殊政策工作规范》三大工作规范。所有办理程序和规范均打印上墙,严格要求各办理人员按流程规范操作,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为特殊政策的严格、准确、规范、顺利实施提供了基础保障。

  充实力量,强化责任。按照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办公的原则,剑阁县劳动保障局从相关业务经办机构抽调14名业务骨干,专门开展特殊政策业务办理和基层工作指导。在基层,以劳动保障所为基础,在各乡镇配备了110名劳动保障协理员,从事特殊政策的办理,全县57个乡镇均配齐了协理员,对新配备的协理员开展了为期3天的劳动保障基础知识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险特殊政策的培训学习。特殊政策办理以尽量方便群众为原则,实行一站式办理,县劳动保障局在新老县城分别设立特殊政策“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立了社会保险、就业援助、失业救助三个服务窗口,将各经办机构人员安置到相应窗口开展联合办公,并安排领导带队坐班。组织各业务经办机构试行“五险合一”征缴联办工作机制,开展“送服务下乡”活动,组职服务队深入各乡镇开展社会保险服务工作。明确办理责任,提高办理质量:县劳动保障局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利用专门监督小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出现新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发现问题,严格依照责任追究制度迅速处理。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剑阁县灾后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特殊政策办理得到了广大服务对象的认可,有力推进了灾后重建工作的开展。

  一是以招聘会为依托推进了就业援助特殊政策的贯彻落实。剑阁县坚持“内引外联”,县内大力开发岗位引导鼓励就业,县外先后举办了三次大型的就业援助现场招聘会支持灾后就业。到目前为止,全县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人数24830人,已办理《就业援助优惠证》22447本,办证率达90%以上,目前已实现就业人数11668人,其中开发公益岗位安置2990人;解决零就业家庭198户,组织劳务输出7171人,黑龙江对口支援已输出劳务148人。已落实岗位补贴人数2990人,补贴资金627.9万元;社保补贴990人,补贴金额159.49万元。

  二是以关闭破产企业社会保险费核销为突破口推进社会保险特殊政策的贯彻实施。对18户因灾关闭、破产企业申请核销欠缴养老保险费社会统筹部分的申请,经调查核实,目前向市局申报了7户企业因灾申请核销养老保险欠费,涉及核销保费194.7475万元,职工743人;上报因灾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企业19户,涉及欠缴保费123.6206元;已支付了1名因灾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12600元;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已做好政策落实兑付的准备工作,目前还没有单位或个人前来申报办理相关事项。

  三是以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为抓手推进失业救助特殊政策的贯彻实施。对因灾停产、歇业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核实,核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企业18户,对暂时失去工作岗位的企业职工进行准失业登记,涉及企业12户279人,对于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289名职工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问题,已代扣代缴18人1.234万元,其余人员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问题县就业局正在与医保局衔接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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