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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取消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
2008-01-09 20:39  文章来源:成都日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根据成都市物价局介绍,该局向成都市各区(市)县物价局、成都电业局发出了《关于取消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的通知》决定,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不分直属供电企业和单列供电企业,其“电解铝”、“10万吨以上电解铝”、“电石、黄磷”电价从即日起一律并入“氯碱、电炉钢、电炉铁合金”电价类别,不再另行优惠。
  据介绍,此举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电监会《关于取消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而作出的。成都市物价局要求,本市各单列供电企业要严格将上述用电类别与当地电网现行的“氯碱、电炉钢、电炉铁合金”电价类别进行归并,并执行相应的电价标准。各地物价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国家取消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政策的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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