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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许可证企业电子钥匙申请表
2006-06-27 11:09  文章来源: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注:请用正楷字填写,带★号选项为必填项)
用户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企业代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13位进出口企业编码)
★ 申请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别: □ 男 □ 女
★ 用户姓:_________ (建议使用英文或申请者姓名拼音)
★ 用户名:____________ _(建议使用英文或申请者姓名拼音)
★ 登录许可证申领系统的用户名:_________(大写的英文或拼音,不超过8位)
★ 需要使用的系统:
□进出口许可证申领系统 □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系统 □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申领系统
★ 证件名称:□身份证 □军官证 □士兵证 □护照 □其他 备注信息_______________
★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户口所在地:________国_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 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 _
寻呼: 移动电话: 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 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接受据此颁发的数字证书,保证遵守所附责任书中所明确的职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审批受理点盖章处
经办人: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 月_____日

GFACA企业证书申请责任书

GFACA企业证书是用于标识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的企业身份。为确保数据传输网上作业中,能正确标识企业身份,GFACA认证体系提供为企业(以下称用户)发放企业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的服务。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程:
一、 GFACA认证体系的CA中心(以下简称CA中心)发放的用户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 / Intranet/ Extranet)上标识个人身份,各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数字证书不能作为其他任何用途。若用户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CA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申请数字证书的用户须使用CA中心认可的软件。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负责。CA中心认可的软件列表在http://www.gfapki.com.cn/ 网站上公布。
三、 CA中心委托各受理点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证书制作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请遵照各受理点的规程办理手续。CA中心在网站上公布所有受理点的地址。在通过受理点的录入、审核和制作后,用户即可获得所申请的数字证书的介质和证书取用的密码信封。
四、 CA中心及其受理点在进行身份认证时或证书制作时,将充分遵守CA中心安全操作流程。如果由于CA中心设备故障、线路中断致签发数字证书错误、延迟、中断或者无法签发,CA中心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五、 CA中心不对由于客观意外或其它不可抗拒力事件造成的操作失败或延迟承担任何损失、损害或赔偿责任。
六、 CA中心保证其使用和发放的公钥算法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会被攻破。如果发生上述情况,或者用户举报并经确实,CA中心负责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数字证书申请时在CA中心网站发布的CPS。
七、 随技术的进步,CA中心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换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技术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CA中心更新证书,若逾期用户没有更新证书,所引起的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八、 如果由于身份认证差错,造成用户或他人损失时,CA中心负责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数字证书申请时发布的CPS。
九、 用户在审核时,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导致CA中心签发证书错误,因而使他人损失时,由用户承担一切责任。
十、 用户应当妥善保管CA中心所签发的数字证书和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因故意、过失导致他人知道或遭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时,用户应当自行负责一切责任。
十一、如发生第十条情况,或者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应当立即到受理点废除数字证书。废除手续遵循各受理点的规定。CA中心在接到受理点的废除申请后,在24小时内废除用户数字证书。用户应当承担在数字证书废除之前所有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责任。
十二、用户如果需要改变CA中心签发的数字证书、密码时,应到受理点办理更新手续,更新手续遵循各受理点的规定。在更新生效之前,原数字证书发生的一切责任仍由用户自行承担。
十三、用户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用户必须及时提出数字证书更新请求。CA中心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十四、CA中心对于下列情况之一,将主动废除所签发的证书:
1. 新的密钥对替代旧的密钥对。
2. 与证书中的公钥相对应的私钥被泄密。
3. 证书中的相关信息有所变更。
4. 由于证书不再需要用于原来的用途而要求终止。
5. 证书的更新费用未收到。
6. 证书持有者已经不能履行或违反了CPS或其他协议、法规及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 其他情况。这些情况可以是因法律或政策的要求GFACA采取的临时作废措施。
十五、如果用户死亡或单位解散时,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申请证明,向CA中心请求废除用户数字证书。如果数字证书申请证明遗失,凭法律效力证明废除用户数字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废除前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六、本协议书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及注册机构权利、义务时,CA中心会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用户及注册机构。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废除证书的,应当于收到电子邮件之日起十四日之内,向CA中心提出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则视为同意依本协议书修订所引起的变更的权利和义务。


若同意以上条款,请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钥匙申请表填表须知(在许可证局申领的企业)

1.请用正楷字填写“电子钥匙申请表”,登录许可证申领系统的用户名不能超过8位。

2.签署责任书。用户在正式递交申请之前请仔细阅读“GFACA企业证书申请责任书”,并在责任书上签名。一旦递交则视作承认并遵守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如违反规定将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加该公司印章并附上下列文件交到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接受审批。
对外贸易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审批机关对申请表进行审核。

5.若审核通过,企业在递交申请表4个工作日以后到交表机关领取电子钥匙。

6.企业需向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支付电子钥匙费用。方法有如下两种:
在领取电子钥匙时直接将现金或支票交到审批机关
汇款到:
账号:0200059009024509383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室
单位名称: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务必写全称)
注:若以个人名字汇款,请务必说明汇款公司的全称。
费用标准:电子钥匙的总价款为¥350。由物理Key(¥150.00)和数字证书价格(¥200.00)组成,其中Key为一次性费用,数字证书为年费用,有效期为一年。

7.企业领取电子钥匙时须签署确认书三联单,并留存第一联,妥善保管。

8.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如需要更新证书,请参考如下网址:
http://210.25.9.108:8888/licencecert/licencecertreq.jsp

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010) 65129170 技术支持:(010) 65129145
传真号码:(010) 65198411 财务号码:(010) 6519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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